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606.启13:17.“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表谁也不许通过圣言进行教导,因而也不可被授予牧职、享受大师桂冠的荣耀、戴上博士帽、被视为正统,除非他承认这教义,向对它的信和爱,或与它一致、没有矛盾的事物起誓。“买卖”表示用知识(在此是指教义方面的知识)装备自己并教导它们,如下文所述。“印记”表示承认为一个改革宗基督徒,并肯定他就是如此(605节);“兽名”表示那教义的性质,“名”表示性质(81,122,165,584节),“兽”表示被平信徒、因而全体会众所接受的教义(567节);由于此处经上说“或有兽名”,故所表示的是与这教义及其性质相一致的;“数目”表示事物的性质(448节);还由于经上说“或有兽名数目的”,故所表示的是与这教义及其性质没有矛盾的。经上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龙及其兽所表示的教义因改革宗所在的不同国家而各异;不过,教义的首要原则或头是一样的,那就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无需律法行为。
“买卖”表示用知识装备自己并教导它们,“货物”(merchandise)、“买卖”(trade,或贸易)、“获利”(gain)所表相同,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证实可知: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你们是无价被卖的,也必无银被赎。(以赛亚书52:3)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财富;你靠智慧的丰富和自己的贸易增添财富。(以西结书28:4,5)
由于“推罗”表示教会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故经上论到推罗说:
一切泛海的船只都与你交易货物;他施人拿银子作你的客商;雅完人,土巴人,米设人,他们都作你的客商,用人口(soul of man)兑换你的货物。亚兰人因货品就作你的客商;你的财富,货物,商品,经营交易的,在你倾覆的日子必都坠落于海中心。(以西结书27:9,12,13,16,27)
他施的船只都要哀号,因为推罗变为荒场,她的商家是王子,她的买卖人是地上的尊贵人。(以赛亚书1-8)
在主的比喻中,买卖所表相同:
一个人要往外国去,按着才干给他仆人银子,叫他们做买卖赚钱。(马太福音25:14-30)
另一个人给他仆人十弥拿去做买卖。(路加福音19:12-26)
人遇见藏在田里的宝贝,就把它藏起来,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田。(马太福音13:44)
一个商人寻找宝贵的珍珠,遇见一颗极贵重的,就变卖一切,来买这颗珍珠。(马太福音13:45,46)
从幼年与你贸易的也都各奔各方,无人救你。(以赛亚书47:15)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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