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588.启13:8.“凡住在地上,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表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改革宗教会的所有人都承认“龙”和“兽”所表示的异端教义在教会为神圣。“拜”表示承认为教会的神圣事物(579-580节);“凡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改革宗教会的所有人(558节);“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表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名字”表示他们的性质(81,122,165节);“生命册”表示主的圣言和关于祂的一切教义(256,257,259,469节);因为出于圣言的教会一切教义都指向这一点:他们当信仰主,所以这一点就是此处“名字记在羔羊生命册上”所表示的。关于对主之信,可参看前文(67,5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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