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580

580.“也拜兽”表

580.“也拜兽”表普通民众承认这是一个神圣真理,即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出善行,也不能全守律法。“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如刚才所述(579节),在此表示承认这是一个神圣真理,即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出善行,也不能全守律法;由于这二者被视为神圣真理,故可知,律法的行为要从信仰被除去,因为它们对救恩没有作用。但这些真理,连同其它许多真理一起被歪曲了(参看566节)。
由于接受和承认,“兽”在此和“龙”所表相同;故经上说他们“拜龙”,“也拜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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