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570

570.“角上有十个

570.“角上有十个冠冕”表歪曲众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角”表示能力(539节);“十”表示大量(101节);“冠冕”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540);因此,“角上有十个冠冕”表示他们拥有歪曲众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论到“龙”,经上说他头上有“七个冠冕”,而论到的这兽,经上却说他“角上有十个冠冕”;原因在于,此处表示歪曲众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而那里表示歪曲它们全部的能力;事实上,平信徒能够歪曲它们全部,但却没有这么做;因为陷入虚假和对它们的信仰之人反对真理,因而当看到圣言中的真理时,他们便歪曲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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