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160.“因我见你的作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示他们敬拜的内层没有与主结合。“作为”是指内层和外层,“我知道你的作为”表示主同时看到人的一切内层和外层(参看AR 76节)。当这些作为与主结合时,它们被称为“在神面前是完全的”。要知道,死的敬拜,或仅外在的敬拜会带来主的同在,却不带来结合;而拥有内在生命在里面的外在敬拜既带来同在,也带来结合。因为主与人里面来自主的事物,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结合;除非这些在敬拜里面,否则作为在神面前是不完全的,而是空虚的。在圣言中,论到一个只有虚假和邪恶在里面的人,经上说他是“空虚”的(如马太福音12:44,以及其它地方)。因此,“完全”论及一个拥有真理和良善在里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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