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139

139.启2:23.

139.启2:23.“我必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表示对他们来说,圣言的一切真理都将变成虚假。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因此,“击杀儿子”表示将真理变成虚假,因为这样它们就灭亡了;“被耶和华所刺杀的”不是指别的;“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也表示谴责他们的虚假。“儿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因为在圣言的灵义上,生育是指属灵的生育;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因此它们的名称也是如此,如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女婿、儿媳等等;属灵的生育不会生出儿女来,只会生出真理和良善(参看AR 542—5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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