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宇宙星球 #74

74.如果一个人经过

74.如果一个人经过惩罚和教导后又行恶,或思想行恶,而不是照着真理的诫命约束自己,那么当惩罚灵返回时,他所施的惩罚更严厉。不过,天使灵会根据其行为背后的意图和其思维背后的意愿而缓和这种惩罚。由此可以推断,他们那坐在头部的天使拥有对此人的某种审判权威;因为他们给予许可、加以缓和、抑制后果和流注。但我被告知,并不是他们在审判,因为唯独主是审判者;他们给予惩罚灵和教导灵的一切吩咐,都是从主流入的,尽管看似出于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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