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141.当被问及他们所拜的神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拜一位既可见又不可见的神;可见的神具有人的形状,不可见的神没有任何形状。我从他们所说的话,以及传给我的思想观念发现,可见的神就是我们的主自己,他们也称祂为主。对此,我可以回答说,我们地球人也拜一位既不可见又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被称为父,可见的神被称为主。但这二者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当时祂说,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像,但父与祂为一;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所以这二者是一个位格里的神性。这些都是主的话(参看约翰福音5:37; 10:30; 14:7,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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