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一)整部圣经论述主;主是圣言
L2.此处的圣言尤表通过摩西、众先知和福音书的作者们所彰显的那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天使的一切智慧和世人的一切属灵聪明皆源于这真理。在世人当中的这部圣言也在天上的天使当中,但它在世人当中是属世的,在天上则是属灵的。此外,圣言因是神性真理,故也是神性发出;这神性发出不仅来自主,而且就是主自己。由于这圣言就是主自己,故可推知,圣言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唯独指着祂来写的。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没有一件事不是要么是关于主的,要么在反面意义上是反对主的。
迄今为止,没有人看到事实就是如此;然而,每个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只要他在阅读的时候意识到这一点,并思想它,进一步知道圣言不仅包含一个属世意义,还包含一个属灵意义;并且就这层属灵意义而言,人名和地名都表示主的某种事物,因而表示来自祂的天堂和教会的某种事物,或反面意义上的某种事物。由于圣言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论述主,并且圣言因是神性真理而为主,所以明显可知为何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又为何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光”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这就是为何如今凡在阅读圣言时单单靠近主,并向祂祷告的人都在圣言里面得到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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