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47.你若正确理解这些事,就可以看到,宇宙是一件从初至末连贯起来的作品,因为它是一件将目的、原因和结果保持在牢不可破的联系中的作品。由于每一种爱里面都有一个目的,一切智慧里面都有通过居间原因而对这个目的的促进,结果,即功用,通过这些原因而实现,所以可知,宇宙是一件包含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功用的作品,因而是一件从初至末都完全连贯起来的作品。每个人在获得宇宙创造的总体概念,并从这个角度来看待它的细节时,都如在一面镜子中那样看到,宇宙是由永恒的功用构成的,这些功用通过智慧产生,由爱主动发起;因为细节会调整自己,以适应自己的总体,而总体则有序排列它们,或说按它们在其中和谐一致的形式排列它们。下文会以多种方式来说明,事实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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