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327.在属灵意义上,这两条诫命禁止违背灵的一切欲望,因而禁止违背教会属灵事物的一切,教会的属灵事物主要与信仰和仁爱有关;因为除非欲望(或私欲、情欲)被征服,否则放纵的肉体就会冲进各种邪恶。因为保罗书信告诉我们:
肉体的欲望和灵相争,灵和肉体相争。(加拉太书5:17)
雅各书:
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 15)
彼得后书:
主把不义的人留到审判的日子受刑罚;尤其那些随从肉体,行在情欲中的人。(彼得后书2:9, 10)
简言之,这两条诫命在属灵意义上回顾了前面给出的所有诫命的属灵意义,并禁止贪恋它们。这同样适用于它们的属天意义;因此,重生细节就没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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