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91.但很少有人能清楚明白,使一个人得以改造和重生的,就是对主的承认,以及对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的一种承认。也就是说,人们可能会想,既然主是全能,又愿意拯救所有人,那么这种承认有什么用呢?只要动动恻隐之心,难道祂就不能并愿意这样做吗?但这种想法并非来自主,也不是来自理解力的任何内在视觉,也就是来自任何光照或启示。因此,有必要简单说一说这种承认会产生什么效果。
在灵界,空间无非是表象,智慧带来同在,爱带来结合;反之亦然。对主的承认可能来自智慧,也可能来自爱。来自智慧的对主的承认就其本身而言,无非是知识,它来源于教义;来自爱的对主的承认来源于遵行教义的一种生活。后者产生结合,而前者产生同在。原因在于,那些弃绝关于主的教义之人离开主;而那些弃绝生活,没有弃绝教义的人是同在的,尽管是分离的。他们就像互相交谈,但对彼此没有爱的朋友。或就像这样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向另一个如向朋友那样说话,却恨他如同仇敌。
事实的确如此,这从以下共识清楚可知:教导得好,生活良善的人会得救,而教导得好,生活邪恶的人不会得救;还有,不承认神的人不能得救。这一切清楚表明,仅仅出于所谓的信思想主,却不出于仁做任何事的这种宗教是何性质。所以主说: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安在磐石上。惟有听见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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