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治 #75

75.人则不然。他不

75.人则不然。他不仅拥有属世之爱的情感,还拥有属灵之爱的情感和属天之爱的情感。因为人类心智具有三个层级,如《圣爱与圣智》第三部分所说明的。因此,一个人能从属世的知识被提升到属灵的理解力,由此被提升到属天的智慧;由于这两者,就是聪明和智慧,他能仰望主,从而与祂结合,由此活到永远。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从理性中获得提升理解的能力,从自由中获得如此意愿的能力,那么情感的这种提升是不可能的。

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才能在内心里反思他通过身体感官从外面感知到的东西,还能在更高层次上思考他在较低层次上正在思考的东西。因为谁都可以说:我过去这样想,我现在这样想;还可以说:我过去愿意这样,我现在愿意这样;或可以说:我明白这是真的,我喜欢这个,因为它具有这种品质,等等。由此清楚可知,人还能从上面思想思维,并清楚看到它,仿佛就在他下面。人从理性和自由中获得这种能力,从理性中获得在更高层次上思考的能力,从自由中获得出于情感意愿如此思考的能力。因为没有如此思考的自由,他就不会有意愿,也不会有由此而来的思维。

因此,那些除了属于世界及其性质的事物外,不愿理解任何东西,不愿理解何为道德和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之人,无法从知识被提升到聪明,更无法被提升到智慧。因为他们关闭了这两种官能,从而使自己仅在这方面是人:凭植入他们的理性和自由,他们若愿意,就拥有一种理解的能力,若愿意,还拥有如此意愿的能力。凭这两种官能,人能思考,并出于思考说话。在其余的事上,人就不是人,而是动物了;有些人则因滥用这些官能而比动物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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