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第4章 圣治有世人所不知的律法
70.人们普遍知道圣治的存在,但不知道它的性质。之所以不知道它的性质,是因为迄今为止,圣治的律法仍是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奥秘,现在要被揭开了,好叫属于主的东西可以归于主,不属于人的东西不归于人。因为许多世人将一切都归给自己和自己的谨慎;凡无法归给的,他们就称之为意外或偶然;殊不知,人类的谨慎什么都不是,意外和偶然是空话。
我说过,迄今为止,圣治的律法仍是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奥秘。这是因为在基督教界,由于宗教的缘故,理解力已经向神性事物关闭了,从而在这类事物上变得如此愚钝、抵制,以至于人们已经因不愿意而不能,或因不能而不愿意去理解除了圣治存在的事实以外,关于它的任何事了。人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争论它是否存在,它仅仅是普遍性的,还是也涉及细节。当由于宗教的缘故,理解力向神性事物关闭时,它就不能再前进了。
由于教会承认人不能凭自己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不能凭自己思想本身为真理的真理,还由于这些与圣治为一(因为相信这一个取决于相信那一个),故为免肯定这一个,否定那一个,从而导致两者都崩溃,有必要明确揭示何为圣治。但这一点无法被揭示,除非主照管和掌控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所依据的律法被披露出来。因为这些律法能使人认识圣治的性质;只有认识它性质的人才能承认它,因为那时他看见了它。因此,迄今为止仍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圣治的律法,如今要被揭示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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