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治 #66

66.这一切能使我们

66.这一切能使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明白可被称为天使般的一个奥秘,即:对良善,同时对真理的每种情感,就其形式而言,都是一个人。事实上,凡从主发出之物,因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都是对良善的一种情感,并因来自祂的神性智慧,所以也都是对真理的一种情感。从主发出的对真理的情感作为对真理的一种感知和随之的思维而出现在天使和世人里面,因为人们会注意到感知和思维,很少注意到它们所来自的情感,尽管它们与对真理的情感作为一体从主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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