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64.⑸圣治的核心是在形成天使天堂的过程中关注无限和永恒之物,以使它能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也就是祂自己的一个形像。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天堂的每个社群也是如此;这就是为何每位天使都是一个完整形式的人,这是因为神造物主,也就是永恒之主,正是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59-86节)。我还解释了,因此,天堂的一切和人的一切有一种对应关系(87-102节)。整个天堂如同一个人,这一点我没有看见过;因为除了主以外,没有人能看见整个天堂。但我有几次看见天堂的一整个社群,无论大小,显为一个人。那时,我被告知,最大的社群,也就是整体上的天堂,就是如此显现的,但只在主面前如此显现;这就是为何每位天使都是一个完整形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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