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治 #40

40.对邪恶的欲望的

40.对邪恶的欲望的快乐和对良善的情感的快乐没有可比性;因为前者内在是魔鬼,后者内在是主。如果非要对比的话,那么对邪恶的欲望的快乐只能比作青蛙在池塘或蛇在垃圾堆中的淫乐,而对良善的情感的快乐可比作心灵在花园和花坛中所获得的快乐。事实上,吸引青蛙和蛇的那类事物会吸引地狱中那些陷入对邪恶的欲望之人;而吸引花园和花坛里的心灵的那类事物会吸引天堂中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因为如前所述,相对应的不洁之物吸引恶人,而相对应的洁净之物吸引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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