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治 #334

334.我也说过,圣

334.我也说过,圣治的运作会持续到永远,因为每位天使都在智慧上变得更完善,直到永远;每个人都照着他离世时所拥有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层级而变得更完善,直到永远。被完善到永远的,正是这个层级。凡超出该层级的,都在天使之外,而不是在他之内;凡在他之外的,都不可能在他里面被完善。这就是好量器的意思:

必用好的量器,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倒在那些饶恕和给与他人的人的怀里。(路加福音6: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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