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225.由此清楚可知,只要人活在自然界,他就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这一切能够发生并且的确发生在那些纯属世的人和那些属灵的人身上;但区别在于:属灵人由此被改造,而同样按着这些方法,纯属世人却没有被改造。表面上看,纯属世人似乎喜欢智慧;但他们喜欢智慧只是像奸夫喜欢好女人那样,也就是说,他把这个女人当成一个高级妓女来爱,对她说甜言蜜语,送她漂亮衣服,然而私下里却论到她说:“她无非是卑贱的妓女,我要让她相信,我爱她是因为她满足了我的情欲;如果她满足不了,我就一脚踢开她。”这种人的内在人就是这奸夫,而他们的外在人则是这女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