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治 #203

203.因此,既然每

203.因此,既然每个人死后都会活到永远,并照他的生命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被分配一个地方,既然天堂和地狱都必须存在于一个使它们行如一体的形式中,如前所述,既然人只能在这个形式中被分配到自己的地方,那么可推知,整个世界的人类都在主的看顾之下;每个人,从婴孩直到生命结束,在最细微的事上都被主引导,并拥有一个已预见并准备好的特定地方。

由此可见,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在最小的细节中,这就是主通过创造宇宙而为自己所提供的无限和永恒的创造。人对这种普遍圣治一无所见,即便看见了,在他眼里,它也只是像一个过路人看见房子在建造时散落的一堆堆建筑材料;而主看见的,却是一座宏伟的宫殿正在不断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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