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治 #141

141.没有人在不健

141.没有人在不健康的精神状态下被改造,因为这些状态会夺去理性,因而夺去照理性行动的自由。事实上,心智可能是病态的,不健全的;健全的心智是理性的,而病态的心智是非理性的。这种不健康的精神状态就是忧郁,虚假或错误的良心,各种幻觉,不幸所带来的心灵悲伤,以及因身体受损所产生的焦虑和精神痛苦。这些现象有时会被误认为试探,其实不是。因为真正的试探以属灵事物为对象,在此期间心智是明智的;但这些状态以属世事物为对象,在此期间心智是不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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