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治 #107

107.这种统治的形

107.这种统治的形式可通过对比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天堂之爱及其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而来的感知,连同这些情感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好比分为枝、叶、果的一棵树。生命之爱是这棵树,枝和叶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及其感知;果是情感的快乐及其思维。而地狱之爱及其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也就是欲望,连同这些欲望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好比一个蜘蛛及其周围的网。这爱本身是蜘蛛,对邪恶和虚假的欲望及其内在狡诈是最靠近蜘蛛巢穴的蛛网;这些欲望的快乐及其诡计是远处的蛛网,苍蝇便在此被粘住翅膀,被缠住并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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