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治 #10

10.⑸爱之良善若不

10.⑸爱之良善若不与智慧之真理结合,就不是良善;智慧之真理若不与爱之良善结合,就不是真理。其原因在于良善与真理的起源。良善起源于主,真理同样起源于主,因为主是良善本身与真理本身,两者在主里面为一。这就是为何天上天使和地上世人里面的良善若不与真理结合,就不是真正的良善;真理若不与良善结合,就不是真正的真理。众所周知,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因此,由于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真理与良善构成一体,故可推知,为了良善成为真正的良善,真理成为真正的真理,它们必须在接受者,就是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里面构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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