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爱与圣智 #87

87.这太阳之所以在

87.这太阳之所以在天使眼前显得炽热,是因为爱与火互相对应;事实上,天使的眼睛看不见爱,只看得见与爱相对应的东西。因为天使和世人一样,也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正是他们的内在进行思考并变得智慧、意愿并热爱;正是他们的外在进行感觉、看见、说话和行动。他们的一切外在都是内在的对应;只是这些对应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此外,神性之爱被属灵生物感觉为火。正因如此,当“火”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它表示爱。在以色列教会,“圣火”表示爱;也正因如此,在向神祷告时,他们常求“天上的火”,也就是神性之爱,点燃他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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