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爱与圣智 #79

79.神性在最大和最

79.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这一点可通过天堂和那里的天使来说明。整个天堂中的神性和一位天使中的神性是一样的;因此,甚至整个天堂看似一位天使。教会和教会的一个成员也是如此。神性的最大接受容器是整个天堂连同整个教会;最小接受容器是一位天堂天使或一个教会之人。有时,天堂的整个一个社群向我显为一位天使人;我被告知,它既可显为如巨人那样大的人,也可显为如婴孩那样小的人;这是因为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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