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爱与圣智 #389

389.为了人能成为

389.为了人能成为人,存在于完整的人里面的所有组成部分,都必须一无所缺,无论是头部的还是身体的,因为存在于它们里面的东西,没有一样不进入并构成人类形式。事实上,它是爱和智慧的形式,这形式本身就是神性。爱和智慧的一切末端都包含在它里面,这些末端在神-人里面是无限的,但在祂的形像,也就是世人、天使或灵人里面是有限的。如果存在于人里面的组成部分有任何缺失,那么对应于它的爱和智慧的某种末端元素就会缺失;凭借这些末端,主能从人的最初形式到最终形式存在于他里面,并能出于祂的神性之爱通过祂的神性智慧而在受造世界中提供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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