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爱与圣智 #221

221.凭借前面所说

221.凭借前面所说的,我们可在此揭示两个进入理解范畴的奥秘。第一个奥秘是,圣言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字义中。因为圣言照着三个层级含有三层意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和属世意义。由于这三层意义照三个高度层级存在于圣言中,并且它们的结合通过对应实现,所以最表层的意义,就是被称为字义的属世意义,不仅是相对应的内在意义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而且圣言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最表层的意义中。《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69节)详细说明并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个奥秘是,主降世并取得人身,是为了给自己披上征服地狱,并将一切事务,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都纳入秩序的能力。祂所披的这个人身胜过祂先前的人身。祂在世所披的人身就像世人的人身。然而,这两种人身(先前的人身和在世所披的人身)都是神性,因而无限超越天使和世人的有限人身。此外,祂因完全荣耀了祂的属世人身,直至它的最表层,故与整个身体一同复活,这一点不同于其他任何人。主通过获得这个人身而披上神性全能,不仅是为了征服地狱,使众天堂井然有序,还为了使地狱保持顺服,直到永远,并拯救人类。“祂坐在那权能者和神大能的右边”就表示这种能力。

主通过获得一个属世人身而使自己成为最表层的神性真理,故被称为“道(即圣言)”,并且经上说“道成肉身”。 此外,最表层的神性真理就是字义上的圣言。主通过应验摩西五经和先知书,即旧约中关于祂自己的圣言的一切预言而使自己成为这神性真理。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人之为人唯独在此。然而,对主来说,祂通过获得一个属世人身既在初也在末中成为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或也可说,成为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因此,主在天使天堂所显的那轮太阳自主降世后比祂降世前,光芒更加强烈,也更加辉煌。这是一个奥秘,这个奥秘只有通过层级的教义才能进入理解范畴。我们将在下文说一说主降世前的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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