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爱与圣智 #148

148.由于神性本身

148.由于神性本身通过属灵之热和光存在于天使和世人里面,所以那些拥有神性智慧的真理和神性之爱的良善之人当被这些事物打动,出于情感从它们思想,并思想它们时,就说他们因神而变得温暖。有时这种温暖能明显被觉察和感受到,如传道人热情讲道时的情形。这些人也可以说是被神启示,因为主通过祂所发出的神性,不仅以属灵之热点燃意愿,还以属灵之光启示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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