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圣爱与圣智 #142

142.由于这两种爱

142.由于这两种爱,即对主之爱和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彼此完全对立,凡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转向显为太阳的主(如前一个标题所示),故可以看出,凡陷入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人都背对主。于是,他们面向相反的方向,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只喜欢被主引导,愿意唯独主掌权;而那些陷入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人只喜欢被自己引导,愿意唯独自己掌权。之所以称其为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是因为还有一种源于履行服务之爱的统治之爱,这种爱是一种属灵之爱;事实上,它与对邻之爱构成一体。然而,这种爱不能被称为统治之爱,而应被称为履行服务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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