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Life90.田里的“种子”表示真理,主以下面这些话来描述这种子:
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的落在路上,被人践踏,天上的飞鸟把它吃尽了。有的落在石头地上,一长起来就枯萎了,因为没有根。有的落在荆棘中,荆棘跟它一同生长,把它挤住了。有的落在好土里,生长起来,结实百倍。(路加福音8:5–8; 马太福音13:3—8; 马可福音4:3–8)
在这个比喻中,“撒种的”是指主,“种子”是指祂的话,因而是指真理;“路上的种子”存在于那些不关心真理的人当中;“石头地上的种子”存在于那些虽关心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因而不是从内在关心的人当中;“落在荆棘中的种子”存在于那些陷入恶欲的人当中;但“好土里的种子”存在于那些热爱来自主而在圣言中的真理,并因实行来自主的这些真理而结实的人当中。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从主对这个比喻的解释(马太福音13:19—23, 37; 马可福音4:14–20; 路加福音8:11–15)明显看出来。由此可见,圣言的真理无法在那些不关心真理的人里面扎根,也无法在那些表面热爱真理,内心却不热爱真理的人和那些陷入恶欲的人里面扎根。然而,它能在那些恶欲被主驱散的人里面扎根。在这些人里面,“种子”,也就是真理,就扎根在他们的属灵心智中(对此,参看86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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