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8

Life68.这几种

Life68.这几种“杀人”自人出生时就从内在隐藏在他里面;只是他从小就学会用文明道德的行为来掩盖它们,因为他必须在世人当中操练这些行为;并且他热爱地位或金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小心谨慎,不让它们暴露。这后一种品性形成他的外在,而他的内在则是这几种杀人。这就是人本身,或说人的本性。他死亡时会将这外在连同肉体一起脱去,只保留内在;到那时,他若没有得到改造会成为什么样的魔鬼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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