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

Life4.但在基督

Life4.但在基督教会,有许多人教导唯信得救,任何生活的良善,或善行不拯救人。他们补充说,生活的邪恶,或恶行不会诅咒那些唯信称义的人,因为这等人在神和恩典里面。然而,说来奇怪,他们虽教导这些事,却仍承认(这种承认来自天堂所赋予的那种普遍感知):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得救,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受到诅咒。他们的这种承认从在英国、德国、瑞典、丹麦,人们领圣餐之前在教堂或敬拜之地所念的劝诫词明显看出来。众所周知,这些国家的人就教导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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