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3

Life13.一个拥

Life13.一个拥有属灵良善的人也是一个道德人和一个文明人;但一个没有属灵良善的人可能看上去像一个道德人和一个文明人,然而却不是。一个拥有属灵良善的人之所以也是一个道德人和一个文明人,是因为属灵良善拥有良善的本质在里面,而道德和文明的良善则从属灵良善拥有这种本质。良善的本质只源自为良善本身的那一位。从各个角度全方位地思想这个问题,试着查明是什么使得良善成为良善,你就会发现是它的本质;善行若拥有良善的本质在里面,就是良善。这意味着一个行为若源于良善本身,因而源于神,就是良善。所以,某种善行若非源于神,而是源于人,就不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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