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SS11.在启示录第七章,经上说:
受印的数目有十四万四千,以色列每个支派有一万二千,如犹大支派,流便支派,迦得支派,亚设支派,拿弗他利支派,玛拿西支派,西缅支派,利未支派,以萨迦支派,西布伦支派,约瑟支派,便雅悯支派。(启示录7:4—8)
这些话的灵义是:凡从主接受教会的人都会得救。额上受印在灵义上表示被主承认并得救。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该教会的所有人;十二,一万二千,十四万四千表示所有人;以色列表示教会;每个支派表示教会的某个具体方面。人若不知道这些话的灵义,就会以为这是得救的准确人数,并且这些人只来自以色列和犹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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