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2

BE32.主在《马太

BE32.主在《马太福音》所说的以下话可明显看出神性的三一:(耶稣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耶稣受了洗、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17)。至于为何主差遣他的众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原因是:那时已被荣耀的他就是神性的三一。他在前一节中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在下一节又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原文是:看哪、所有日子中我与你们在一起、直到世代的结束)(马太福音20:20);这样看来,他所说是单单他自己,而不是三位。还有,在《约翰福音》: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在此之前的话语,是他在“得着荣耀”之后说的,他的“得着荣耀”是指他与父的完全结合,而“父”是自他受孕时就在他里面的神性本身,“圣灵”则是神性之活动或进行——从已“得着荣耀”的他发出(约翰福音20:22)。

揭秘启示录 #525

525.“你的忿怒也

525.“你的忿怒也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也到了”表他们的毁灭,以及对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之人所施行的最后审判。“你的忿怒”表示最后的审判(340节),因而表示他们的毁灭;主的“忿怒”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觉得好像是主出于忿怒而将其扔进地狱,而事实上,是恶人将自己扔进地狱。这就像是罪犯将他的惩罚归咎于法律,或人将手插到火里,却归咎于燃烧的火,又或撞向一把别人握在手中用来自卫的利剑,被刺穿了,却归咎于这把剑。这就是发生在凡反对主,出于愤怒冲撞那些主所保护之人者身上的情形。从普遍意义上说,受审判的“死人”是指那些死亡离世之人;但从严格意义上说,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审判”就是针对这些人(约翰福音3:18 ;5:24,29)。原因在于,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人被称为“活人”。属灵的生命只在那些靠近主,同时避恶如罪的人身上。
以下经文所说的人就是指那些没有属灵生命的人: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原本仇敌逼迫我的灵魂,使我坐在幽暗之处,如世上的死人。(诗篇143:3)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20)
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2)
“死人”之所以表示这些人,是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死亡;所以,“被杀的”表示那些因属灵的死亡而毁灭的人(321,325节,以及其它地方)。但以下经文中的死人则是指那些死亡离世之人: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书卷所记载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其余的死人没有复活。(启示录20:5)
这是因为,“第一次死”表示属世的死亡,也就是离世;“第二次死”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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