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2.主在《马太福音》所说的以下话可明显看出神性的三一:(耶稣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耶稣受了洗、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17)。至于为何主差遣他的众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原因是:那时已被荣耀的他就是神性的三一。他在前一节中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在下一节又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原文是:看哪、所有日子中我与你们在一起、直到世代的结束)(马太福音20:20);这样看来,他所说是单单他自己,而不是三位。还有,在《约翰福音》: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在此之前的话语,是他在“得着荣耀”之后说的,他的“得着荣耀”是指他与父的完全结合,而“父”是自他受孕时就在他里面的神性本身,“圣灵”则是神性之活动或进行——从已“得着荣耀”的他发出(约翰福音20:22)。
L17.现在要说一说除去罪是什么意思。除去罪与赎回并拯救人意思是一样的;因为主降世是为了使人可以得救。没有祂的降临,没有一个凡人能被改造并重生,从而得救。但主夺去魔鬼,也就是地狱的一切能力,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其与祂父的神性合一后,这一切就成为可能。如果这些事没有完成,没有人能接受将与他同在的任何神性真理,更不能接受任何神性良善;因为在此之前,能力强大的魔鬼会把它们从他心里拔出来。
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主并未通过十字架受难除去罪;但对那些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而信祂的人来说,祂赶走了它们,也就是移走它们。主也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7, 19)
如果处于某种光照或启示,单凭理性,谁看不出若不通过实际的悔改,罪不可能从一个人那里被除去?而实际的悔改在于看到自己的罪,祈求主的帮助,停止这些罪。看见、相信并教导别的,不是来自主,也不是来自正常的理性,而是来自构成人之自我的欲望和堕落的意愿,他的聪明由此被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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