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2

BE32.主在《马太

BE32.主在《马太福音》所说的以下话可明显看出神性的三一:(耶稣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耶稣受了洗、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17)。至于为何主差遣他的众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原因是:那时已被荣耀的他就是神性的三一。他在前一节中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在下一节又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原文是:看哪、所有日子中我与你们在一起、直到世代的结束)(马太福音20:20);这样看来,他所说是单单他自己,而不是三位。还有,在《约翰福音》: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在此之前的话语,是他在“得着荣耀”之后说的,他的“得着荣耀”是指他与父的完全结合,而“父”是自他受孕时就在他里面的神性本身,“圣灵”则是神性之活动或进行——从已“得着荣耀”的他发出(约翰福音20:22)。

圣治 #246

246.⑥继所罗门之

246.⑥继所罗门之后的许多王被允许亵渎圣殿和教会的圣物。这是因为百姓代表教会,他们的王是他们的头;还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能长时间地代表教会。事实上,他们心里是偶像崇拜者。正因如此,他们通过曲解教会的一切事物,直到把教会毁灭而逐渐远离代表性敬拜。这一切由列王对圣殿的亵渎和他们的偶像崇拜来代表;教会的实际毁灭由圣殿本身的摧毁,以及以色列人被掳和犹太人在巴比伦被囚来代表。这就是原因;凡出于某种原因所发生的事都是照着圣治的某条律法在圣治之下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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