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2

BE32.主在《马太

BE32.主在《马太福音》所说的以下话可明显看出神性的三一:(耶稣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耶稣受了洗、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17)。至于为何主差遣他的众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原因是:那时已被荣耀的他就是神性的三一。他在前一节中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在下一节又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原文是:看哪、所有日子中我与你们在一起、直到世代的结束)(马太福音20:20);这样看来,他所说是单单他自己,而不是三位。还有,在《约翰福音》: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在此之前的话语,是他在“得着荣耀”之后说的,他的“得着荣耀”是指他与父的完全结合,而“父”是自他受孕时就在他里面的神性本身,“圣灵”则是神性之活动或进行——从已“得着荣耀”的他发出(约翰福音20:22)。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87

Life87.就属世

(十一)任何人避各种假见证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真理

Life87.就属世意义而言,“作假见证”不仅表示充当假证人,还表示说谎和诽谤。就属灵意义而言,“作假见证”表示声称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并说服别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就至高意义而言,“作假见证”表示亵渎主和圣言。这些就是“作假见证”的三层意义。这些在作假见证,说谎或诽谤的人里面构成一体,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7等, 57节)关于圣言的一切的三层意义的说明清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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