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1

BE31.简要分析:

BE31.简要分析:先说明三个位格的三一,因而三位上帝的三一的根源所在。有三大信经特别提及三一,它们是《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尼修信经》。《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只是教导三一,而《亚他那修信经》教导三个位格的三一。这三大信经出现在许多圣诗集中:《使徒信经》列在《诗篇》之后用来咏唱,《尼西亚信经》列于《十诫文》之后,《亚他那修信经》则另行单列*。《使徒信经》完成于使徒时代之后。《尼西亚信经》完成于尼西亚会议——公元325年由君士坦丁大帝邀请亚、非、欧所有主教在比提尼亚行省中的尼西亚城举行。《亚他那修信经》乃是在《尼西亚信经》之后由某个人或某些人制定,旨在完全推翻亚流主义,后来被众教会统一接受。显而易见,前两大信经中有三一的信仰,但第三大信经或《亚他那修信经》却导致三个位格之三一(三位一体)信仰的广泛散播。从此,三位上帝的观念开始流行起来,接下来会说明这一点。附注:*关于欧洲大陆的更正教众教会中的情形。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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