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1.简要分析:先说明三个位格的三一,因而三位上帝的三一的根源所在。有三大信经特别提及三一,它们是《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尼修信经》。《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只是教导三一,而《亚他那修信经》教导三个位格的三一。这三大信经出现在许多圣诗集中:《使徒信经》列在《诗篇》之后用来咏唱,《尼西亚信经》列于《十诫文》之后,《亚他那修信经》则另行单列*。《使徒信经》完成于使徒时代之后。《尼西亚信经》完成于尼西亚会议——公元325年由君士坦丁大帝邀请亚、非、欧所有主教在比提尼亚行省中的尼西亚城举行。《亚他那修信经》乃是在《尼西亚信经》之后由某个人或某些人制定,旨在完全推翻亚流主义,后来被众教会统一接受。显而易见,前两大信经中有三一的信仰,但第三大信经或《亚他那修信经》却导致三个位格之三一(三位一体)信仰的广泛散播。从此,三位上帝的观念开始流行起来,接下来会说明这一点。附注:*关于欧洲大陆的更正教众教会中的情形。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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