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1.简要分析:先说明三个位格的三一,因而三位上帝的三一的根源所在。有三大信经特别提及三一,它们是《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尼修信经》。《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只是教导三一,而《亚他那修信经》教导三个位格的三一。这三大信经出现在许多圣诗集中:《使徒信经》列在《诗篇》之后用来咏唱,《尼西亚信经》列于《十诫文》之后,《亚他那修信经》则另行单列*。《使徒信经》完成于使徒时代之后。《尼西亚信经》完成于尼西亚会议——公元325年由君士坦丁大帝邀请亚、非、欧所有主教在比提尼亚行省中的尼西亚城举行。《亚他那修信经》乃是在《尼西亚信经》之后由某个人或某些人制定,旨在完全推翻亚流主义,后来被众教会统一接受。显而易见,前两大信经中有三一的信仰,但第三大信经或《亚他那修信经》却导致三个位格之三一(三位一体)信仰的广泛散播。从此,三位上帝的观念开始流行起来,接下来会说明这一点。附注:*关于欧洲大陆的更正教众教会中的情形。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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