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

BE3.引自《特兰托

BE3.引自《特兰托会议信纲》,关于原罪:

(a)亚当因他的过犯而经历了身体和灵魂的全然改变和品性的堕落;亚当犯罪的不良影响并不仅限于他自己,也延伸到他的后代;它不仅向全人类传递了死亡和肉身受苦,而且还传递了罪,这是灵魂的死亡。(第5届会议.1,2)

(b)亚当的这种罪,起源于单一的过犯,但是通过繁殖而不是通过模仿传播,被植入每个人的自我之中,除了唯一的拯救者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功德之外,不能通过任何其他措施去除,借着他的宝血使我们与上帝和好,使我们称义和成圣,并完成救赎。(第5届会议.3)

(c)因着亚当的过犯,所有人都失去了自己的清白,变得不洁净,并且天生就是愤怒之子。(第6届会议,第1章)

圣治 #103

103.⑴每个人都有

103.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此处思维的外在和内在,与外在人和内在人是一个意思,无非是指意愿和理解力的外在和内在;因为构成人的,是意愿和理解力。此外,由于意愿和理解力显现在思维中,所以我们采用了思维的外在和内在这样的术语。既然正是人的灵,而不是他的身体在意愿和理解,从而进行思考,那么可知,这外在和内在是指人之灵的外在和内在。身体活动,无论言语上的还是行为上的,无非是人之灵的内在和外在的一个结果,因为身体只是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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