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9

BE29.之前所声明

BE29.之前所声明的事实(n.19,20)——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因信称义这些观点乃是改教者们从天主教传承过来的——于是显明出来了。解说这些事,是为了说明他们教义的起源,特别是信与好行为的分离、或唯信之教义是如何产生的,还说明了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无非为了与天主教断绝,并且还说明他们之间的分歧归根结底言语多过实质。‘从之前引证的内容,可明显看出更正教信仰的根基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它们产生于怎样的启发。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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