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78.他们说,来自欧洲的陌生访客是不允许进入的。当有人,尤其修道士设法进入时,非洲人会盘问他们的知识;当欧洲人开始讲述他们的宗教信仰时,非洲人称之为刺耳的垃圾,于是便打发他们去做有用的工作。如果欧洲人不肯做这种工作,非洲人就把他们当作奴隶卖掉,他们的法律也允许他们随意惩罚奴隶。如果欧洲人仍无法被驱使做任何有用的事,他们最终会以近乎为零的价格把欧洲人卖给最底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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