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2

Faith22.真正

Faith22.真正被称为爱的,是对主之爱,对邻之爱是仁。对人来说,对主之爱只能存在于仁里面;主正是在仁里面与一个人结合的。由于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仁,所以可推知,没有人能拥有对主的信,除非他处于仁。结合从仁通过信而来;主通过仁与人结合,人通过信与主结合。结合是相互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102–107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8

Faith18.要知

Faith18.要知道,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体,因为仁属于意愿,信属于理解力。同样,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情感与思维构成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而且,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因为良善涉及属于意愿的情感,真理涉及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总之,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本质与形式构成一体,因为仁是信的本质,信是仁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没有仁的信,就像没有一个本质的一个形式,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没有信的仁则像没有一个形式的一个本质,同样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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