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揭秘启示录 #84

84.“并要悔改,行

84.“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表示他们应转变自己的生命状态。每个人都首先关注教义的真理;然而,只要如此行,他就像未成熟的果实;而正在重生的人吸收真理后,首先关注生活的良善,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像果实那样成熟;并且随着他逐渐成熟,他成熟到何等程度,他里面的种子就在何等程度上变得多产。我曾在那些成为灵的人当中看到这两种状态。在第一种状态下,他们看似转向地狱上方的山谷;而在第二种状态下,他们看似转向天上的乐园。此处所指的,就是这种生命状态的转变。“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是指这种转变是通过悔改和悔改后的生活良善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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