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827.启19:15.“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表示主通过源于圣言的教义对虚假的驱散,这一点从前面(AR 52节)的解释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同样的话论到主,主在那里被称为人子;“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AR 44节)。经上在此同样描述了“骑在白马上的”;因为对虚假的驱散是由主通过圣言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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