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揭秘启示录 #724

724.“那兽有七头

724.“那兽有七头十角”表出于圣言的聪明,一开始是神圣的,后来就没有了,最后成了疯狂,以及不断从圣言而来的大有能力。当论及主和圣言时,“头”表示聪明和智慧,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和愚蠢(参看538,576节)。“七”并非表示七,而表示全部,适用于神圣事物(10,390节)。“角”表示能力(270节),“十角”表示大有能力(539节);“七头”表示聪明一开始是神圣的,后来就没有了,最后成了疯狂,这一点从本章9和10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天使提及“七头”的含义,这一点将在下文看到。由此明显可知,“那兽有七头十角”表示出于圣言的聪明,一开始是神圣的,后来就没有了,最后成了疯狂,以及不断从圣言而来的大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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