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揭秘启示录 #516

516.“因地震而被

516.“因地震而被杀的人有七千名”表在这种状态下,所有那些承认唯信,因而视仁爱行为毫无价值的人都灭亡了。和前面一样,“被杀”表示属灵的被杀,就是灵魂的灭亡;“地震”表示他们当中的状态变化,以及他们的毁灭,如前所述;“人有七千名”表示所有承认唯信,并因此视仁爱行为毫无价值,进而诅咒新教会的这两大神圣要素的人;“名”表示那些已然如此的人,因为“名字”表示人的性质(81,122,165节);“七千”表示所有已然如此的人,因为“七千”与“七”所表相同,正如“一万二千”与“十二”所表相同(348节)。“七”表示所有人,所有事物,并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遭到亵渎的事物(参看10,2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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