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509.“因这两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表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一个涉及主和神性人身,另一个涉及遵行十诫的生活,因与改革宗教会所接受的两大基本要素,一个涉及三位格的三一体,另一个涉及唯信得救,无需律法行为,截然对立,并且由于这种对立而遭到蔑视、反感和厌恶。这就是所表示的,当“两位先知”或“两个见证人”表示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并且“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陷入改革宗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之人时,这一点是随之而来的必然结果;“受痛苦”表示遭到蔑视、反感和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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